
觸發反修例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昨日就洗黑錢罪刑滿出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如果陳同佳純粹基於個人選擇,自願到台灣受審並無任何有問題,但若香港特區政府介入事件,並由特區政府安排他到台灣,就需要很小心處理。
張達明表示,港台兩地法律制度不同,台方亦有死刑制度,特區政府需考慮如何確保陳同佳在台灣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審訊。張達明認為可考慮修改現行法律條文,容許「港人港審」方案,讓陳同佳在香港法院中受審。
張達明認為,不能讓台灣人員到香港「押解」陳同佳到台灣,呼籲特區政府要守著香港法律原則底線,不能容許境外人員在香港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