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2月15日)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在指明期間及時段身處22個指明地方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住客、學生及訪客等,須在12月16日或12月17日接受檢測。
曾於12月9日至12月15日期間,身處下列地點逾兩小時的人士:
- 牛頭角彩霞邨彩星樓
- 將軍澳健明邨明星樓
- 將軍澳南豐廣場1座
- 觀塘鯉安苑鯉欣閣
- 沙田穗禾苑詠興閣
- 上水太平邨平治樓
- 荃灣環宇海灣7座
- 土瓜灣樂民新村樂基樓B座
- 柴灣康翠臺6座
- 長沙灣凱樂苑凱旭閣
- 粉嶺榮福中心4座
- 大圍雲疊花園3座
- 馬鞍山翠擁華庭15座
- 馬鞍山富安花園14座
- 鴨脷洲漁安苑瑚安閣
- 沙田帝堡城6座
- 屯門富健花園5座
- 沙田水泉澳邨修泉樓
- 馬鞍山海典灣1座
- 馬鞍山海典灣6座
- 屯門龍門居5座
- 屯門龍門居6座
當局表示,2022年9月15日或之後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記錄的核酸檢測陽性個案、已向衞生署申報的自行快速抗原測試陽性個案,以及正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3歲以下幼童,毋須按強制檢測公告規定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