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上環衝突中,49人被捕,當中44人被控暴動罪。一批律政司檢控人員向全港市民發公開信,指根據基本法,律政司提出檢控前,須考慮是否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和檢控是否合乎公眾利益,惟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似乎忘記了以上原則」。
他們在信中直言,鄭其身不正,亦不是刑事法專才,處理牽涉大型公眾活動的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在沒有充份證據,沒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或不乎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仍堅持作出檢控,視檢控原則如糞土。而作為刑事檢控專員的梁,本應為檢控把關和作出獨立判斷,「遺憾地梁亦被鄭踐踏,不能做好把關工作。」他們痛斥梁鄭二人,前者只求明哲保身,為未來晉升高等法院法官鋪路;後者只懂向特首叩頭,在大是大非議題上,從來未真誠面向法律界和香港市民,愧當刑事檢控專員和律政司長的職銜。
公開信又稱,721警黑勾結事件後,香港法治面臨前所未有的衝擊,他們支持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721事件,並認為需要有良心、有原則的人擔當二人的職位。
消息人士指,公開信獲最少5名檢控官,包括高級檢控官同意發出,批評鄭一言堂,一面倒撐警,並透露鄭與梁每周會就反修例運動和警方開會。
律政司回應指,律政司司長有憲制責任和職責就刑事檢控工作作出決定及監督該方面的工作。檢控與否的決定,必須就所得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不會有任何政治考慮。司長一直都是按照以上原則處理所有案件。刑事檢控專員自上任後,一直按照《檢控守則》致力履行檢控職責,維持司法公義,堅守《基本法》第63條,確保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專員會帶領刑事檢控科團隊繼續以同樣的專業態度處理刑事檢察的工作。司長及專員對於完全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感到非常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