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諮詢期由即日起至本月28日。對於諮詢文件中未有列明罰則,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由於目前未訂出相關罪行,故未能訂立罰則,因此公眾諮商毋須討論。對於日後批評區議員或區議會是否違法,保安局長鄧炳強則稱,若相關批評是「加鹽加醋」而刻意挑動仇恨,便有機會違反23條。
林定國及鄧炳強昨在電視節目解釋坊間對基本法23條的部分疑問。諮詢文件建議增設「境外干預罪」,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舉例聽從境外勢力的指示行事,或接受金錢上資助,才會構成配合境外勢力。如果純粹雙方對某件事的看法不約而同地一致,相信不會滿足到有關重要元素。林定國強調,23條立法目的是要處理一些國家安全風險,並非嘗試限制正常的交流活動。
鄧炳強說,如果市民持續批評立法會或區議會,對一些事實的表述給予意見,最主要看意圖,是合理地給意見抑或以偏概全。即使講事實但只針對一樣事實不停重複講,則要看其目的是否刻意挑動仇恨,有否「加鹽加醋」。他強調,主要看批評者當刻的意圖,而非視乎其個人背景去決定違法與否。
影響政府聲譽未必一定危害國家安全
被問到披露港鐵工程有鋼筋被剪短,是否等於披露國家機密,鄧炳強形容這絕非好例子。他表示,如果有人披露供電設施的地點和設計圖,讓他人有機會攻擊相關設施,便有機會危害安全,故涉及基礎設施的資料都有機會屬於「國家機密」的範疇。他又指,影響政府聲譽的事,未必一定危害國家安全,例如剪短鋼筋的研究報告,以及有關鐵路系統總掣的位置,便是兩回事。
他稱,諮詢文件提出23條應一併規管「看似機密的資料」,盼避免法例現真空,防止有人利用公職人員或承辦商的身份透露資料,讓人以為相關內容屬機密,從而引起恐慌及危害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