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至今,香港代表隊在國際賽事上,多次在出場或領獎時被誤播國歌。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何君堯昨日(3日)去信行政長官李家超,指事件對本港形象和民族尊嚴造成極大傷害,促請政府果斷執法。
何君堯指誤播國歌事件,不但對本港形象和民族尊嚴造成極大傷害,亦引致公眾、立法會、媒體的廣泛批評和譴責,而當局雖一直採取行動,批評並要求相關公司糾正,惟成效不彰。事件至今未見實質進展,反而接連發生同樣事件,認為令人失望及氣憤。
何君堯冀當局引《港區國安法》執法
他促請當局果斷執法,按《港區國安法》的第三章第一節「分裂國家罪」及/或《刑事罪行條例》第九、第十條對創作、上載、傳播有關港獨歌曲的人士執法。另外,應將Google視為包庇及串聯相關港獨分子,助長港獨歌曲播放,屬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