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上周發表報告,建議訂立新的「沒有保護罪」,強制舉報虐兒,涵蓋7類專業人士,包括教師、醫護人員、社工等,而社區保姆、寄養家長、補習老師等則不受制;違者最高可囚20年。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有關立法事項,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解釋,如果立法涵蓋範圍太廣,舉報機制有可能被濫用,一些非專業人士可能「係又報,唔係又報」,執法部門可能會浪費大量人力物力去處理非緊急的個案,結果適得其反。
須公開諮詢 立法工作料需一至兩年
羅致光又指,有關立法強制舉報虐兒需要較長時間討論和制訂,亦要公開諮詢,由於可能涉及專業守則的修訂及牽涉附屬法例,估計需時一至兩年。
對於有議員建議,「強制舉報機制」應該擴闊至保護智障人士。羅致光指,強制舉報機制本身已經有一定爭議,如果將保障範圍訂得太闊,立法工作會很複雜,配套機制要花很多年完成,因此社會要討論利弊,如果想在短期內完成立法,就要集中火力先處理虐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