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年被國安處指控為「外國代理人」,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涉拒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被控,其中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控罪,今日於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六(11日)聽取辯方求情,眾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法官羅德泉:公開信顯示無意遵守規定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裁定警方國安處通知合法,鄒幸彤等3人拒交任何資料,即使部分資料可輕易獲得,加上其公開信顯示其無意遵守規定,故裁定3人沒有遵從實施細則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案件押後至下周六(11日)聽取辯方求情,眾被告獲准繼續保釋。至於案中另外2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