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日(29日)撤銷大部分防疫措施,惟公眾地方和餐飲、表列處所內的「口罩令」仍會維持。當局提醒,市民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指明公眾地方及法例第599F章下的餐飲處所、表列處所時,須繼續按現行要求佩戴口罩。
超市等除口罩「合理辯解」包括飲食
當局提到,市民在商場、百貨公司、街市、市集及超級市場仍須佩戴口罩,但在《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下屬合理辯解的情況則可豁免。翻查資料,《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下有關指明公眾地方和法例第599F章下表列處所的「合理辯解」,包括正在飲食。
至於其他處所,主要仍維持在飲食及台上拍照時可毋須戴口罩,另當局維持表演者須在可行情況下佩戴口罩的要求。政府發言人表示,政府將繼續密切監察新冠病毒變異及疫情發展,按照科學數據分析,及時調整抗疫措施。
不再公布政府高層官員感染情況
另外,由於政府不再界定密切接觸者和發出檢疫令,政府明日起將不再特別公布高層官員及其辦公室人員的感染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