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宣布,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今日起生效。調解條款表示當事人同意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使用調解作為爭議解決途徑。
律政司發言人期望以身作則牽頭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
律政司去年11月6日發表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宣言。根據政策宣言,政府將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並以此作為一般政策。
為配合政策的實施,律政司於今日公布《香港特區政府調解規則(2025)》,訂明一系列程序規則,旨在與政府合約中的調解條款一同實施。
律政司發言人期望透過牽頭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以身作則,鼓勵私營機構參考並在其合約中加入類近的調解條款,深化「調解為先」文化。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