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9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任期由今日(19日)開始。行政長官已按《條例》第9A條委任政務司長陳國基出任資審會主席,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出任其官守成員。財政司長陳茂波在上述任命生效時即不再擔任資審會主席。有關的委任公告已於今日在憲報刊登,並已報中央人民政府備案。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第9A(2)條,資審會由(a)主席;(b)最少2名但不超過4名的官守成員;及(c)最少1名但不超過3名的非官守成員組成。《條例》第9A(4)條進一步訂明,只有依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項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員,方有資格獲委任為資審會的主席或官守成員。
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特首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
根據《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資審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條件者向資審會出具審查意見書。
資審會成員名單:
主席:
- 政務司長陳國基
官守成員: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
- 保安局長鄧炳強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
非官守成員:
- 梁愛詩
- 范徐麗泰
- 劉遵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