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建議包括含有法律適應化元素的建議修訂。律政司指出,大部分建議修訂均屬術語或技術性修訂性質,例如以「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取代「女皇陛下、其世襲繼承人或繼位人」、以「行政長官」取代「總督」等。草案將於後日(10日)刊憲,本月2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修訂使條文切合特別行政區地位
修例草案相關文件指出,法改會2022年牽頭就香港成文法進行系統性檢討工作,主要涉及法律適應化修改、整合法律和廢除過時的法律等,當中法律適應化是指識別和修訂香港回歸前生效的條例和附屬法例中某些條文或提述,使之符合《基本法》和切合香港作為中國特別行政區的地位等。
建議廢除關乎英國法律過時附屬例
草案建議按使用時的文意修改或廢除不相容的術語和提述,如「官方」(英文文本內的「Crown」)、「英國政府」、「國務大臣」、「維多利亞」、「領海」等,同時廢除由英國法律賦權、關乎英國法律或用以豁免英國法律下某些規定的過時附屬法例。文件舉出多條建議修訂的條例和所涉內容,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廢除《郵政署條例》對「英國郵政署署長」和「女皇陛下政府」的提述、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的「維多利亞最高法院」提述改為「高等法院」等。
當局又指,《機管局條例》規定機管局現時不可與「香港以外的任何國家或地區的政府」訂立任何民用航空運輸協定或民用航空運輸協議,但根據《基本法》香港分別與內地、澳門和台灣簽訂有關協議。由於「國家」和「地區」均可能隱含主權的意義,運輸及物流局建議把該字詞修改為「香港以外的國家、地區或地方」,以涵蓋中國內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司法管轄區等。
目標本月22日開始二讀
另外,律政司亦建議部分條例作出不含法律適應化元素的修改,大多屬於輕微、技術性和無爭議性,但對更新或改善相關法例大有幫助。文件提到,行政會議在上月30日的會議上,建議行政長官指令應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政府目標本月22日在立法會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