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計劃修例容許電動滑板車在單車徑使用,而電動輪椅則擬容許在行人路上使用,但兩者都不准在行車道上使用。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運輸署曾委託顧問研究不同城市,對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規管政策,當中大部分城市均容許電動單車及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在行人路上使用,而電動輪椅亦普遍獲准使用,但有速度限制。
文件指,當局預計明年展開《道路交通條例》的修例工作,並會於今年下半年在科學園及將軍澳作實地試驗,包括試驗公眾對在單車徑使用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的接受程度;電動個人移動工具、電動輔助單車及普通單車之間的互動,以及對使用者施加若干安全要求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