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更新處理15歲以下輟學學生個案的指引,不訂明發出警告信及入學令的時限。
郭玲麗:可保留彈性,讓局方按需要去處理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委員郭玲麗認為取消時限是好事。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郭玲麗認為學校有機制,如果學生連續多天沒有上學,學校便要上報,而教師及社工亦會跟進,包括需要家訪等,即使取消時限校方仍可及早發現個案。她又說學生輟學前多有徵兆,可以及早介入去處理。
鄧飛:應該跨部門成立工作小組,以減少學生缺課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鄧飛在同一節目表示,過往指引是學生連續2個月不上學則發警告信,連續6個月不上學則發入學令,新指引沒有訂明時限就可以更早發警告信或入學令。入學令主要是處理家長阻止學生上學的個案,當個案涉及學生出現情緒或精神健康問題,家長亦無法處理,因此應透過教育局、社署、學校及社福機構合力研究減少學生缺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