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公布,有高暴露風險或有個人需要的18至59歲人士可以考慮接種第4針新冠疫苗。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表示,從整體防疫策略來看,放寬第4針接種門檻並非優先項目,又說打第4針所提供的保護力短,只能在1至2個月內短暫預防感染,因此不應所有18至59歲人士都打第4針。
劉宇隆續說,除非市民有外遊需要,例如要到已經放寬口罩令的歐美國家,或者未來兩個月要在較高危的地方工作,才有需要接種第四劑疫苗,他重申18至59歲人士接種3劑疫苗後,染疫後患重症或死亡的風險已經接近零。劉宇隆又認為,打第4針已經不是新事物,指60歲長者及長期病患者,仍然有需要接種4劑疫苗,以加強保護力。
打完第4針仍有機會出現心肌炎
另外,劉宇隆強調,不斷注射同一種疫苗的定律是保護力愈來態少,而且不排除會有弊端,例如打復必泰疫苗或會有心臟肌肉發炎,尤其年輕人。他引述本港數據表示,打完第2針有心肌炎的青少年,最高的發生率是每3,000人會有1人,比起沒有接種疫苗時的發生率高出5倍,而打完第3針之後引發心肌炎的比率會低於打第2針,打完第4針後仍然有機會出現心肌炎,因此他認為不值得打第4針。
劉宇隆又認為,本港目前處於第5波餘波的「蜜月期」,感染人數會有些反覆,但毋須拘泥於呈報的感染數字。他說,真正第6波疫情是新變異病毒株引起的疫情大爆發,但他指本港已有五成人口打了3劑疫苗,市民毋須太擔心,重症或死亡個案不會太多,重申最重要長者打齊3劑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