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開打超過一年,養和醫院與港大醫學院最新研究發現,在去年2月至6月曾接受疫苗過敏安全評估的個案中,近98%有過敏史的市民在經診斷後,評定為適合打針,其中逾八成其後亦已接種疫苗。負責研究的學者指,曾出現過敏性休克或有多種藥物過敏病史,與可否接種新冠疫苗沒有關聯,均適合接種疫苗。
研究團隊於去年2月至6月期間,透過養和醫院過敏病科中心及醫管局港島西聯網疫苗過敏安全門診進行,評估首批共1,127名求診者的醫療記錄後,發現1,102人適合打針,佔整體求診者近98%,其中逾八成人其後有打針,並在接種後沒有出現嚴重過敏反應。研究中只有4人被診斷對疫苗成分有過敏反應,另有25人經評估後被建議延遲接種,當中21人因有多種疑似過敏反應未能歸類,以致未能排除對新冠疫苗的潛在過敏風險。研究亦發現,男性被建議接種的比例較多,而懷疑對藥物過敏的則以女性居多。
過半求診者實際毋須評估
負責研究的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臨牀助理教授、免疫及過敏病科專科醫生李曦表示,超過一半求診者其實毋須經由過敏病科專家評估便可打針,而大多數疑有「過敏性休克」而被轉介門診的個案,實際上不符合過敏性休克症狀判斷的準則。他強調,曾有過敏性休克或有多種藥物過敏病史,並有哮喘、濕疹、食物敏感、鼻炎或蕁麻疹併發的病史,與可否接種新冠疫苗並無關聯。
團隊建議,將「過往對非新冠疫苗(或相關輔料)有嚴重過敏反應者」及「多種藥物過敏反應病史」和其他併發的敏感徵狀,於新冠疫苗接種的「禁忌症」列表和「特別注意事項」中刪除,與現時英國和新加坡等其他國家的疫苗接種指引準則看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