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除夕夜的致命車禍,一輛私家車剷上行人路,導致2名途人死亡,涉案的私家車司機今日出院上庭,他獲准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期間不准離港及駕駛
25歲的被告吳家俊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他在上午出院後,隨即押至觀塘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提訊,被告准以現金及人事合共20萬元擔保,期間不准離港及禁止駕駛,並按要求向警方報告及交出駕駛執照。
事發於去年12月31日傍晚,被告駕車駛至新蒲崗大有街29號宏基中心地下時,懷疑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向一間地舖鐵閘始停下,造成2名男女死亡,3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