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8年後,政府重啟「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下投資門檻由2010年「舊計劃」的1,000萬元提升至3,000萬元,申請人可投資的產品包括「金融資產」、「非住宅房地產」,以及硬性要求投資「創新及科技行業和其他重點行業發展」。計劃明年中接受申請,亦適用於為外來人才而設的「先免後徵」置業印花稅優惠。
舊計劃於2003年推出、2015年暫停。政府昨公布新計劃詳情,申請人須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內,實益擁有不少於等值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計劃准許的投資資產則有3類,金融資產包括股票、債務證券及存款證等;而非住宅房地產的投資金額以1,000萬港元為上限,以上兩項資產的總投資額合共最少為2,700萬元,另加最少投資300萬元在新設的支持創科及其他重點行業。
每年可引1200億新資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稱,香港穩健的資本市場、簡單的稅制及穩健的營商環境,吸引全球投資者來港;又指去年本港有超過1.5萬名超高資產淨值人士,居全球之首,冀提供更多便利措施,吸引投資者來港。許強調計劃沒有硬指標,而參考上次類似計劃平均每年4,000宗申請,新計劃每年可為香港帶來1,200億元新資金。對於計劃納入非住宅房地產,許稱知悉市場上有聲音冀計劃能納入房地產,惟房地產民生性較強,未必適合,反觀寫字樓及工廈對外來投資者有一定吸引力。
計劃的合資格申請者沿用舊有框架,包括外國國民和中國籍而擁有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者,申請者可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不多於180天,以作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