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建設北部都會區,規模達300平方公里,涵蓋北區及元朗區。特首林鄭月娥今日(7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透露,當局預計需時20年才完成發展北部都會區,並會制定「滾動10年建設進度計劃」,要求相關決策局、部門每年更新發展進度,包括基建工程、房屋供應達標進度,以增加資訊透明度。
承諾精簡程序加快進度
林鄭月娥表示,理解市民對長遠規劃「有啲空泛」,但她認為20年「唔係好長嘅時間」,並舉例指出她於2007年身為發展局長提出發展古洞北,至今「大大話話都14年」,現時才開始賣地程序,仍未有人口入住。但她強調,「冗長」的程序不應存在,故承諾當局會精簡法定程序,預計明年內可提交修訂條例,最少涉及四項條例,包括城市規劃條例、填海相關條例、路政及收地的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