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討論《施政報告》措施,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提及,上年度有51名公務員被免職,較以往平均每年39名高。
5年3153公務員犯不當行為
楊何蓓茵指,自2019年起共有1,073名公務員干犯嚴重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和懲處,當中214人被免職。另有2,080人因干犯較輕微的不當行為,而接受簡易紀律行動。
對此,她表示會繼續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今年初起各部門需每半年向管理層和公務員事務局,匯報紀律個案的處理進度。今年公務員紀律秘書處亦舉辦4個工作坊,培訓部門管理人調查紀律個案的技巧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