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昨日(4日)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本地公司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一宗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黃金交易,案件仍在調查中。
12萬元或以上交易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並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香港海關提醒所有交易商,制度的註冊過渡期已結束。任何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必須在成功獲得相關註冊後才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
有關註冊申請的表格、程序和指引,可瀏覽「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網站或香港海關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