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因宣誓風波,被禠奪立法會議員資格,2人提出上訴但遭上訴庭駁回。高等法院昨頒下判詞,拒絕2人申請,下令須向特首及律政司付33.5萬元訟費。梁游認為結果在意料之內,又計劃聘大狀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並已有新法律觀點迎戰。
他們認為法庭無權介入立法會宣誓事務。上訴庭3位法官不認同,重申《基本法》在本港地位至高無上,凌駕普通法中的不干預原則,當憲法要求出現爭議應由法庭作裁決。上訴庭直言,即使梁游提出終審上訴理據的法律爭議,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影響廣泛,但他們的理據全部都無合理勝算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