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被選舉主任取消其參加明年鄉郊代表選舉資格。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昨指不排除建制派會在立法會啟動彈劾程序。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梁美芬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不會提出彈劾,因事涉立法會和鄉郊代表兩個不同級別選舉,以及分別屬兩名選舉主任的決定。她說,《基本法》第104條是立法會議員宣誓而引伸出來的釋法,但《基本法》第一條已列明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而參與區議會選舉及鄉郊代表選舉,都要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了讓日後參選的人士更清晰,她提倡港府修改各個選舉條例,列明候選人不可鼓吹港獨及自決。
她又說,早於2016年已表明政府應該列明候選人不可鼓吹「自決」,公職人員及公務員都不應談「港獨」,也不能作為政治人卻自稱不知道支持香港自決是代表甚麼,或用模稜兩可的字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