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機場管理局前總經理及前首席高級經理涉受收賄款約200萬元,以工程公司於三跑道系統項目取得分判合約及填海物料採購訂單等,與另外7人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罪。涉案9人分3案處理,今日(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辯雙方申請,兩機管局經理所涉兩案押後至4月6日再訊,另案則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及被告聘請律師等,各被告准保釋候訊,兩經理分別准以現金10,000元及50萬元保釋候訊。
涉案9人分3案處理
首案被告為黃斌漢(62歲,工程公司經營者)及黃汝鏗(27歲,工程公司董事),同被控1項串謀偷竊罪,指兩人於2020年7月19日12月22日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偷竊中國銀行欠下駿豐工程有限公司合共35萬元的債項。
次案被告為殷國強(62歲,機管局前總經理)、李錦安(62歲,工程公司董事)及屈紀章(56歲,總經理),同被控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指3人於2020年9月24日至2022年2月13日間在香港,與蕭新衍一同串謀,使機管局總經理殷國強接受多筆金錢合共100萬元,作為殷協助李就機管局監督的三跑道系統項目主要填海工程從3206號合約總承建商(該承建商)取得在F2區供應及安裝臨時鋼平台分判合約的誘因。
第三宗案件被告為李永輝(48歲,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王清梧(49歲,工程公司經營者)、黃斌漢(62歲,工程公司經營者,同為首案被告)、廖偉倫(55歲,工程公司項目經理)及陳珏丹(45歲,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