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浮山前年發生打劫搶車案,4名青年乘搭網約七人車往流浮山,期間亮刀要脅司機,劫去1,000元現金及私家車。警方接報追截,負責駕駛七人車的18歲青年一度倒後撞向警方,警方開槍未能截停,七人車最終失控撞欄才停下。4人早前承認搶劫罪、危險駕駛等三罪,高等法院法官邱智立將案件押後至8月9日下午判刑,期間4人繼續還柙。
被告依次為20歲陳鉅耀(跟車工人)、18歲王子樂(中三學生)、29歲羅雪浩(洗車工人)和19歲黎泳伸(中四生),同承認一項搶劫罪。首被告陳鉅耀另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第二被告王子樂再承認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