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今日(27日)提醒市民留意3款不安全嬰兒衣服,測試結果顯示該3款衣服的繩帶有導致嬰兒窒息及受傷的潛在危險,為免發生意外,家長應停止讓嬰兒穿著該3款衣服。
海關早前接獲相關機構轉介,指市面上有3款懷疑不安全的嬰兒衣服出售。海關人員隨即在各區進行巡查,並試購該3款產品送往化驗所作安全測試。測試結果顯示,該3款嬰兒衣服的上胸繩帶有勒緊嬰兒導致窒息的潛在危險。同時,其中1款的繩帶末端鬆散,若嬰兒的手指被繩帶緊纏,可影響其手指的血液循環。而另1款的繩帶則過長,或會纏着其他物件而令嬰兒受傷,其樣本含有的甲醛成分亦超出相關安全標準的上限,涉嫌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
海關檢取約1,600件有關產品
海關人員其後採取行動,從3間分別位於尖沙咀、鰂魚涌和荃灣的相關零售商及兩間位於荃灣的批發商兼進口商檢取兩款共約1,600件有關產品。並向有關的零售商及批發商兼進口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出售該3款嬰兒衣服。此外,海關人員亦到全港各區進行巡查,暫時沒有再發現該3款產品出售。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建議市民,於購買嬰兒衣服時,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 留意嬰兒衣服的款式設計和結構有沒有潛在危險;
- 如選購有上胸繩帶的嬰兒衣服,留意繩帶是否過於鬆散;
- 如選購有拉繩的嬰兒衣服,留意繩帶是否過長;以及
- 選擇合適的尺碼,避免選購過鬆或過緊的衣服
最高可被判囚兩年
海關同時提醒商戶,須遵從《條例》的規定,以保障消費者安全。根據《條例》,任何人士不得供應、製造或進口消費品,除非該等消費品符合該條例的一般安全規定,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