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16日)派發新一輪電子消費券,網上社交平台隨即湧現聲稱可把消費券兌換成現金的「套現」帖文。政府今日(17日)提醒市民,消費券必須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而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包括兌換現金。
已要求支付工具營辦商留意交易情況
政府發言人表示,當局已要求各參與消費券計劃的支付工具,即八達通、PayMe、Tap & 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和BoC Pay的營辦商,留意各商戶以消費券作交易的情況。營辦商如懷疑個別商戶有違規行為,包括以消費券兌換現金,將會採取適當跟進行動,包括終止向有關商戶提供儲值支付服務。
發言人又稱,個別商戶如聯同市民以不法手段,製造虛假交易記錄、合謀套現消費券等造假、欺詐行為,有可能干犯刑事罪行,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會將涉嫌進行違規套現的個案,轉交執法機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