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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3 04:30:11
日報

涉偽證偷渡案 三漢判囚22至3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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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偷渡案

入境處展示檢獲的證物。(陳奕釗攝)

入境處偵破偽造旅行證件偷渡案。案件涉及3名男子,包括在偷渡活動中擔任「帶家」角色的加拿大人,與同行企圖使用偽證及他人登機證偷渡到外國的內地男由泰國飛抵本港,二人再在香港機場禁區內接收台灣男的登機證,疑再飛往澳洲。3漢各被控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罪,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分別被判囚22個月、32個月和34個月。

3名男被告為35歲內地居民、48歲台灣居民及一名60歲加拿大籍男子,分別被判入獄22個月、32個月及3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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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反偷渡情報局接獲情報,有不法集團安排他人偷渡。集團會以手機通訊軟件招攬台灣居民轉讓個人資料,再為人蛇製造偽造旅行證件,並協助他們取得前往偷渡目的地所需的簽證和登機證。期間由偷渡集團的「帶家」與人蛇到中轉站收取非法取得的登機證,再一同前往目的地。

入境處人員去年11月在香港國際機場禁區內,於來自泰國曼谷的航班內鎖定一名做「帶家」的加拿大籍男子,以及同行企圖偷渡到外國的內地居民,隨即跟蹤及監視。期間,帶家先與一名剛從高雄抵港的台灣居民在廁所一個廁格內接頭,取得其登機證,台灣居民離開後,涉案內地居民再走入廁格接收台灣居民登機證。

之後帶家及人蛇各自到轉機處辦理前往澳洲墨爾本的轉機手續,調查人員在赴墨爾本的登機閘口附近截查二人,發現內地人手持往墨爾本的登機證及一本偽造台灣當局簽發的旅行證件,上面載有內地居民的相片,但姓名則屬涉事台灣居民。人員在內地居民的隨身行李內亦搜出一本中國護照、內地居民身份證及往來港澳通行證,確認他的真正身份為內地居民。而該名台灣居民則在港珠澳大橋管制站擬離境時被調查人員截獲。

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反偷渡情報局)李烱超說,集團每次收取23萬港元,包括帶同涉事人士到泰國辦理假護照,相關集團運作約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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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證偷渡案

李烱超講述集團犯案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