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男女前年2月初在油麻地一酒店房間製造汽油彈,其中5人在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投擲汽油彈縱火燃燒路障,6人同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其中3人早前已定罪判刑。餘下2名18歲男生認罪後,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均被判入勞教中心;最後1名20歲女侍應受審後亦被裁定2項罪名成立,還押至10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控罪指,3名被告為林天詠(20歲、侍應)、莫熙陽(18歲、學生)及陳鴻輝(18歲),被控於2020年2月4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北行近甘肅街無合法辯解用汽油彈損壞了一段車路,意圖損壞或罔顧財產是否會被損壞。二人連同18歲學生陳鴻輝另被控於2020年2月3日至5日期間,在油麻地Casa Deluxe Hotel某房間內,保管或控制10枚汽油彈、2罐汽油、1樽腐蝕性液體、2罐罐裝石油氣及4罐噴漆等。
兩名男被告莫及陳認罪,被判入勞教中心;林則於審訊後被裁定2罪罪成,法官練錦鴻裁決時表示,雖林的出身及閱歷複雜,且性格上需要他人認同,亦患有抑鬱問題,不排除她易受人唆擺,但她具辨別是非的能力,且她在警誡下亦承認知道其他被告在房內製造汽油彈及於街上投擲等,考慮後認為被告乃知悉行動目的,且實際參與,故裁定林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