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中環禮賓府外懷疑遭人投擲易燃物縱火,警方事後拘控一名涉案男子,及後再多一名19歲女侍應被起訴,兩宗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二人各被控一項縱火罪,暫時毋需答辯,控方申請合併案件,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申請,並押後案件至7月19日在區院再訊,期間男被告續還押,女被告則准以1萬元保釋,另不得離港、遵守宵禁令、每日向警署報到等。
兩名被告王俊彥(24歲,無業男)及盧凱瑤(19歲,侍應),同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島上亞厘畢道禮賓府內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禮賓府,意圖損壞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