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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06:00:00

涉掌摑搖晃初生女兒 24歲無業父或轉更高法院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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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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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4歲姓鍾無業漢疑不滿約一個月大的初生女兒哭聲,涉於2016年12月在元朗家中掌摑及搖晃女嬰,其後證實女嬰腦出血和嚴重腦缺氧;至今仍未能自行呼吸及進食。涉案父親被控3項襲擊所看管兒童,及1項刑事恐嚇罪,案件原定昨日在區域法院(圖)開審,但被告擬撤換法援指派的律師。法官認為被告有機會被判處最高刑罰即監禁10年,建議控方考慮轉介案件至更高級別法院審理,決定押後至本月23日再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控方昨早在庭上透露女嬰的近況,指女嬰送院搶救,雖然現時情況已穩定,但至今仍不能自行呼吸及進食,醫生認為女嬰或難以痊愈而變植物人。法官聽到女嬰狀況後,一度沉默,其後休庭5分鐘,至重開法庭時,法官向控方詢問,若女嬰死亡,會否考慮向被告提出更嚴重的控罪如誤殺,控方回應指,女嬰初入院時如情況有變,有考慮過改控更嚴重控罪,但現時情況已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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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又表示,被告面對控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表面證供頗強,根據女嬰的受害情況,被告若被定罪,很大機會判最高罰則,否則未必彰顯公義,但區域法院的權限是最高判監為7年,提出控方是否需考慮將案件轉介至更高級別法院。控方說會索取法律意見,考慮是否將案轉介更高級別法院。


另外,被告向法庭表示,因在囚友人說坊間有更好的律師,故他上月去信法援署要求撤換律師。法官表示,香港的大律師均是專業、有能力,若放棄現有代表律師,或不再獲法援支持,屆時被告財政不足以聘私狀,或需自辯。法官指,站在公平的出發點不建議他自辯,並著他應好好考慮是否繼續聘用法援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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