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指,一名63歲的香港居民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涉嫌與一名內地居民假結婚,並在警誡下承認有關行為,以收取5萬港元為報酬,昨日(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並判監禁18個月。
入境處稱,會繼續大力打擊非本地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身分的非法活動,強調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將被取消其留港資格及身份證,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干犯串謀詐騙可囚14年
當局重申,干犯串謀詐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而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或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任何人士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