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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2 06:00:00

涉替華能源商 賄賂非洲兩國 何志平被捕可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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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代表一間中國能源公司,賄賂兩個非洲國家乍得及烏干達的政要,換取石油開採權及其他商業好處,涉額290萬美元(約2,262萬港元),上周六在紐約被捕,被美國當局起訴洗黑錢及違反《海外反腐敗法》等8項控罪,面臨最高20年監禁,令國際詫異的是,部分案情竟發生在聯合國總部內。何志平是香港中華能源基金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基金會昨晚發聲明,強調其為非營利機構,沒有授權何志平及任何人開展報道所指的商業行為,而創立該基金會的中國華信能源,亦強調沒有涉案。

美國司法部在長54頁的起訴書中稱,在「乍得案」中,何志平涉嫌於2014年初,電郵聯絡一名中間人,要求結識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Cheikh Gadio),2人於同年10月在聯合國總部見面。據稱,當時何志平代表的能源公司欲在乍得開拓業務,冀與一間正在當地營運的中國國營石油公司合組公司,但當時該間中國國營石油公司因違反環保法例,剛被乍得當局罰款12億美元(約93億港元),何志平遂要求與乍得總統代比(Idriss Deby)素有交情的加迪奧,協助牽線兼擺平罰款事件。

涉助獲乍得採油權 兼擺平罰款
加迪奧不負所託,旋即為何志平搭通天地線,短短一個月後,何志平便與涉事能源公司代表到訪乍得,與代比會面2小時。數天後,加迪奧電郵何志平,建議以「優厚財政組合」(nice financial package)「回報」(reward)代比,最終何志平以涉事能源公司名義向代比「慈善捐款」200萬美元(約1,560萬港元),並分兩次從本港經紐約匯款共40萬美元(約312萬港元),予加迪奧在阿聯酋杜拜的戶口答謝。起訴書稱,有關「捐款」實為賄款,協助涉事能源公司成功獲得「獨家機會」,可在無對手下競標採油權,惟該公司最終沒有出標,而從一間在乍得的台灣公司購買採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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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引述電郵內容稱,何志平向代比捐款200萬美元。(互聯網)

起訴書引述電郵內容稱,何志平向代比捐款200萬美元。(互聯網)

涉「搭通」聯合國大會主席
至於在「烏干達案」中,何志平被指「事先搭路」,透過時任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長庫泰薩(Sam Kutesa),替涉事能源公司尋求商機。二人於14年及15年兩度在聯合國總部會面,討論待庫泰薩卸任聯合國大會主席後,便著手推動涉事能源公司與烏干達組成「策略夥伴關係」,包括成立合營公司及收購當地銀行等。據稱何志平曾要求烏干達官員,「提供(烏國)總統希望中國投資的項目清單」,並舉例說涉事能源公司剛在捷克投資了18億美元(約140億港元),「希望烏干達成為我們在非洲的第一站」。

起訴書稱,至15年8月,即庫泰薩卸任聯合國大會主席前夕,涉事能源公司主席獲委任為聯合國大會主席的「特別榮譽顧問」(Special Honorary Advisor)。翌年2月,已卸任的庫泰薩要求何志平捐錢協助成立慈善基金,何志平遂於5月從本港經紐約匯款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至庫泰薩在烏干達的戶口。電郵紀錄顯示,何志平說「捐款」除為「支持」庫泰薩外,亦同時為爭取連任的烏干達總統穆塞韋尼(Yower Museveni)助選——但問題在於穆塞韋尼是庫泰薩的姻親,而當時選舉已結束,穆塞韋尼連任成功。起訴書並說,何志平承諾未來再提供利益予庫泰薩及穆塞韋尼,包括為二人的家族生意尋找合作商機。

加迪奧及何志平分別於上周五及六在紐約被捕。美國檢察部門指案件涉及兩國最高層官員、損害美國經濟利益,聯邦調查局(FBI)則說涉案者「繞過正當營商程序……卻不知利用美國銀行體系電匯賄款,會東窗事發」。 (相關新聞見A2)

何志平涉2賄賂案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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