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員黃世澤被廉政公署通緝,指他涉嫌在今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分別在3個網上社交媒體平台,展示煽惑他人在區選不投票的一段影片和兩則帖文。廉署指黃世澤已於2017年底離港,已向法院申請並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強調《選舉條例》具域外管轄權。
本報翻查黃世澤的Facebook專頁及YouTube頻道,發現他10月底以杯葛選舉為題的直播影片和連結仍然存在。他昨在頻道直播形容被通緝是一種光榮、對此沒有感到難受,強調完全不會回港,「喺香港啲親朋戚友基本上冇晒。」
轉載帖文男獲准保釋
至於涉嫌在Facebook轉載黃世澤有關帖文的38歲電腦程式員文榮鋒,被廉署控以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向控方索取文件和獲取法律意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15日再訊,其間被告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
特首李家超回應事件稱,政府會嚴厲打擊煽惑他人投廢票或不投票的行為,呼籲市民要正當行使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