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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5 06:00:00

涉虐待10歲童罪成 女補習導師囚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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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姓周女補習導師去年在補習社涉虐打一名10歲男學生,被裁定虐兒罪成,裁判官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沒有案底,並非持續犯案,判監8個月。裁判官指,被告的教導方式對事主沒有益處,行為是嚴重罪行,被告利用男童年幼膽小的心態,要求他不要將事件告訴家長,是嚴重違反誠信。
 

案發在去年5月,被告在長沙灣一間補習社內,涉虐待當時只有10歲的男學生,斥責他「欠功課」,期間涉用用文件夾膠條抽打後腦、扯耳珠等,又按著他頭撞向桌面,並用清潔劑噴他的臉。男童父親接他離開時,發現他臉部腫脹,報警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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