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警涉嫌分別與同一名15歲少女發生性行為,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被判囚16個月,另外兩人擬不認罪。控方披露兩人候審時涉接觸事主,提出給予10萬港元換取她不出庭作證,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被捕。法庭其後擱置二人的審期,等候相關調查進展。
涉提出給予10萬換不出庭作證
案件今日(16日)於區院再訊。控方指已加控兩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並申請將本案押後至6月13日再訊,以等候該妨礙司法公正案轉介至區院。法官批准申請,兩名被告繼續還押。
早前另一同袍認罪囚16月
兩名被告為姚燕武(27歲)及吳星熠(26歲),報稱公務員,據悉正被停職。兩案原已排期今年2月及4月開審,上次提訊時,控方透露兩人涉干擾證人、妨礙司法公正,指姚燕武向事主X提出,以10萬元換取不出庭指證吳星熠。法官最終取消原訂審期,並撤銷兩人原有的保釋。
押後至6月13日再訊 二人續還押
吳星熠被控於2021年11月24日及2022年1月17日,與或向15歲的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他另被控於2021年12月25日與X非法性交,以及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4張圖片。吳早前表示擬不認罪,原定於2月20日開審。
姚燕武則被控於2021年9月30日,煽惑X,與她或向她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姚另被控於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之間的某3天,在荃灣大河道翠園賓館,分別兩度向X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即兩次口交,以及一次非法性交。他早前表示擬不認罪,原定於4月23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 917、9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