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大埔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演變為多區快閃堵路行動,一名25歲男子其後在黃埔站被警方截查拘捕,被控一項襲警及管有爆炸品罪,是首宗懷疑有人在示威現場帶有爆炸品而提訊的個案。被告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拒保釋,高等法院今早處理他的保釋申請,獲法官彭寶琴批准。
25歲被告張漢東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以及1萬元人事擔保,遵守晚上10時至翌晨6時的宵禁令,期間不得離港,要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不得就有關爆炸品作出查詢及談論。
案情指,被告於2019年8月11日,在港鐵黃埔站A出口內襲警,以及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硝酸鉀和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