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淘大花園發生無屍命案,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陳文深被妻子揭發婚外情,涉嫌在33歲情婦家中殺害對方,翌日再將屍體放入尼龍袋,運到將軍澳棄置,屍體無法尋回。前董事否認謀殺罪,但同意曾經殺人棄屍,被告今日(14日)在高等法院詳盡講述殺人及運屍過程。
49歲被告陳文深,洋名Ivan,被控於2011年10月6日謀殺33歲情婦秦嘉儀。
被告自白「覺得好羞恥去承認失控」
他自白在首次審訊時,「我覺得我唔可以講,我覺得好羞恥,做咗一件咁失控、咁可怕嘅事」,「我第一次講依啲事嘅時候,我仲同老婆同兩個仔一齊,我講咗啲好蠢嘅大話,我希望可以繼續同佢哋一齊,有少少希望我會捉住」。他指,第二次審訊時「好擔心人哋唔能夠接受依樣嘢,我自己覺得好羞恥去承認失控,我講完一個大話又一個大話」,「我好擔心,其他人好難會理解,點樣可以影響正常嘅人變咗另一個人,令佢自己都唔認得呢個人」,「我變咗另一個人咁樣,我平時都唔用武力,好斯文,好好脾氣,我從來都無諗過要傷害任何人」,「我當時無咗理智,無咗判斷能力,咩都諗唔到」。
上門分手時死者大叫及出言威脅
陳憶述他當日上門與死者秦嘉儀分手,說明為了家庭需與秦劃清界線,秦聽罷變得面目猙獰,不斷辱罵被告及其家人,用詞下流、粗俗。陳意識到秦已不講道理,欲轉身離開,秦卻衝到窗邊以死相迫。陳要求秦不要再威脅他,卻被秦摑兩巴,雙方拉扯下倒地。陳自言既驚慌又生氣,只想控制對方,但她不斷掙扎並說「你同屋企隻野雞生咗兩個嘢仔出嚟!」、「我唔會放過你,我會將我哋啲嘢講畀報紙聽,畀相佢哋登報,上你公司講晒畀所有人聽,你畀內幕我買股票,搞到你冇咗份工、身敗名裂、永無寧日、永不翻身」,又指會「搞到你老婆自殺」、「我知你住邊!我會搞埋你個仔!搞散你全家!」。
被告稱當時不能自控地「撳住佢口鼻」
陳聽罷怒火中燒,稱令其不開心、不滿、壓力迫出來,當時只想秦「收聲」,不能自控地出手按在秦的臉、口、鼻,在秦郁動時再用力按其喉嚨位置。陳解釋指當時不能思考,「好似鎖實咗咁」,「我撳住佢口鼻嗰吓,我感覺到我身體好似有啲嘢爆咗,好似水壩被水係咁撞撞撞」,「我記得我爆咗之後嘅感覺,好似所有野湧出來咁」。
被告哭述「我點會想佢死」
被問及他有沒有意圖殺害秦嘉儀時,他回答「我其實當時有咩意圖我都唔知,我淨係記得我意圖係想佢收聲,但我相信我自己係無依啲意圖出現過,我淨係望到腦海映像與地板。」他哭述「我點會想佢死……我由頭到尾都想佢好,想幫佢,等佢無咁難過。」他又強調他對秦嘉儀的愛沒有停止,「如果唔係咁愛佢,咁關心佢,我點會連我最愛嘅老婆都呃」。陳稱「如果有得返轉頭,如果當晚唔係有咁多情緒、咁多壓力,又或者嘉儀唔咁波動、咁激烈嘅話,根本咩事都唔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