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一名53歲男子涉與深水埗T字形街名牌失竊案有關被捕。
自今年7月起,深水埗接連有殖民時代、極具歷史價值的T字形街道名牌疑遭盜竊。路政署證實,一共有10個懷舊式T字形街名牌懷疑被非法移除,因此已就事件報警。警方於上月17日在深水埗區內,以涉嫌「連環盜竊」及「爆竊」拘捕一名49歲男子,他涉嫌用簡單螺絲批工具拆除路牌,並以數千元港幣轉售他人收藏。
再多一名53歲男子被捕
警方經順籐摸瓜深入調查後,上月23日以涉嫌「盜竊」罪再拘捕多一名53歲男子,他涉為中介人轉售被盜路牌從中獲利,相信兩名被捕男子互相認識。同時於昨日(4日),根據線報及情報分析於深水埗福華街一幢唐樓大廈天台尋回一塊被盜的路牌「惠安街」。警方初步相信,今次被捕的53歲男賊,與偷「惠安街」路牌的並非同一人。
深水埗刑事調查署理總督察韋榮傑講述案情時表示,同類型事件在旺角與九龍城警區均有發生。警方繼續調查案件,尋回被偷去路牌,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此等路牌相當重非一人能拆除
警方情報顯示,由於此等路牌相當重,非一人有能力拆除,相信賊人「拍檔」犯案,如一人擔梯拆螺絲,另一人在梯下接贓。警方亦相信區內有不同人士負責「偷竊」、「中介人轉售」、以及「收藏路牌」角色。
路牌價值不高但有重要文化價值
韋榮傑向有關偷竊行為作出嚴重譴責。雖然路牌本身價值不高,但對於香港歷史發展有着相當重要的文化價值。路牌除了屬於政府公物以外,亦是社會大眾公共財產,以收藏名義而作出盜竊行為,實在非常自私,同時亦會觸犯刑事法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第九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條例》第24條「處理贓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