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到東南亞工作變「賣豬仔」的騙案,保安局再接獲多一宗相關求助,累計收到39宗,18人已確認安全,當中12人已回港,仍有21人被禁錮在緬甸及柬埔寨。
關注人口販賣的組織「希望枝子」項目經理黃筱媛(圖)指,接到至少2宗求助,均是被人帶到緬甸,其中一個個案是被認識朋友邀請到泰國旅行,抵達當地後便被擄到緬甸並賣到園區,至今未回港;另一宗誤信網上的招聘廣告,抵埗後被武力脅持,要求從事非法工作,家人支付贖金後才成功返港。
就涉「賣豬仔」騙案,警方累計拘捕7人,部分人暫控以串謀詐騙罪。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何佩芝表示,對於香港警方迅速拘捕數名涉案人士感到高興,但擔心如果只以詐騙罪檢控,未必能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她坦言,《刑事罪行條例》中,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的罪行只是針對賣淫;而人口販運的案件多包括勞動剝削及強迫犯罪等,但本港法律未能涵蓋有關範圍。由於沒有法律依據,執法者亦無法做到相應的調查。她形容,香港在拐賣及強迫勞動的法例較內地落後,呼籲政府盡快就人口販運及強迫勞動的議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