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造假案, 61歲承建商技術員黃國堯承認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8個月。
署任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表示,被告技術員的角色重要,不容許有馬虎及造假,否則會影響公眾的利益及安全。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工地實驗室技術員,派駐在試驗所工作,負責為建築材料進行測試,包括混凝土的壓力測試。被告涉嫌在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使用虛假文書,意圖誘使某人接受以電腦記錄的混凝土樣本磚壓力測試結果的記錄單及工作紙為真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