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指,昨(5日)於油尖旺區一店鋪檢獲50件懷疑象牙製品。署方日前接獲投訴,指油尖旺區有店鋪涉嫌非法出售受管制象牙,隨即派員巡查店鋪,後在該店發現共50件懷疑象牙製品,遂將其檢取作進一步調查。
漁護署:展示或觸犯法例
漁護署發言人說,政府一直致力保護瀕危物種包括象,並重申2021年12月31日起已禁止進口、再出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象牙(古董象牙除外),同時亦加強巡查,並與香港海關和相關政府部門打擊象牙走私及非法貿易活動。
發言人續指,《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中,有關「商業目的」定義不只限於售賣,如以購物送贈象牙的方式作生意招徠,或將象牙標示為「非賣品」於店鋪內展示,亦可能觸犯法例。任何人士如非按照法例規定進口、再出口或管有象牙,均屬違法,漁護署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