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洗米華」的澳門太陽城集團(1383)主席周焯華,上周被浙江溫州檢察院以涉開設賭場罪批准逮捕後,澳門警方迅速拘捕周焯華等11人,並以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及清洗黑錢罪移交檢察院偵辦。經過逾14小時偵訊後,法官接納檢方建議,昨早6時許裁定羈押周焯華,將其移送路環監獄。
澳門保安司長黃少澤昨在立法會出席施政辯論期間透露,已向行政長官報告這宗重要犯罪案件,惟不便透露行政長官的回覆。他又表示,在溫州方面通報案件後採取拘捕行動,是因為時機、條件已成熟,否則有些證據會流失。至於內地有否提出移交疑犯等要求,他未有正面回應,僅稱內地和澳門都非常清晰,共同依照法律制度處理,並指自己去年已回應類似問題,不再重複,又強調澳門會按照本地法律懲處在澳門發生的犯罪。
在去年底的施政答問中,黃少澤曾表示,澳門只與香港、葡萄牙有移交犯人協定,是否與內地移交犯人值得探討,保安範疇持開放態度。他昨在立法會上被議員問及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時指出,澳門早在2001年已就有關問題與中央政府展開商討,但當中牽涉複雜的政治、法律及社會相關問題,故至今仍未有結果,若未來可以開展,當然樂見其成。
開設賭場罪涉境外多 僅次於偷越邊境罪
另一邊廂,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稱「最高檢」)昨通報嚴懲開設賭場犯罪情況,指近年開設賭場犯罪發生率高,且涉境外因素多,今年首9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13,329名涉境外犯罪(涉外犯罪、涉港澳犯罪)人士,其中1,376人涉開設賭場罪,佔10.32%,居第二位,僅次於偷越邊境罪。
最高檢指出,這類犯罪主要是境外賭博犯罪集團以高額回報、境外賭博合法等,引誘境內人員成為賭場代理,再由代理組織內地公民赴境外賭博。部分不法分子還利用網絡棋牌軟件、App來包裝網絡賭場,以娛樂、回贈等形式招賭、吸賭,並為逃避打擊而將伺服器放在境外。有不法分子更集團式經營,將軟件、平台研發,賭場、代理與賭客之間的勾連,賭場的宣傳、推廣,實施賭博活動,以及賭博後的賭資結算等環節分割開,由不同人員分工合作,犯罪鏈條長、涉案人員多。參與賭博人數亦眾多,往往遍及全國,部分案件中的賭博網站有數十萬名註冊會員。
根據溫州警方早前通報,周焯華所涉的開設賭場犯罪行為,包括在菲律賓等地開設網上賭博平台,發展逾1.2萬名內地人員為代理,再以批出高信用額及技術支援等方式,組織內地居民到其承包的境外賭廳賭博或參與跨境網絡賭博,境內賭客會員多達八萬多人,而且「涉案金額特別巨大」。
最高檢強調,內地刑法修正案已將開設賭場罪基本刑罰由原來最高監禁3年提高至5年,並增加組織中國公民參與境外賭博罪的新規定,嚴厲懲治。
根據內地新修訂刑法,開設賭場罪若情節嚴重,最高可監禁10年。另根據澳門刑法典,發起或創立「犯罪集團」,最高監禁10年;「不法經營賭博」最高監禁3年;「清洗黑錢」若由犯罪集團或黑社會實施,最高監禁12年。
最高檢:賭博犯罪影響國家經濟安全
此外,最高檢昨還痛批,賭博犯罪造成參與賭博者直接、重大財產損失,有人所創辦的企業破產倒閉、累積大半生的財富付諸東流、眾叛親離,甚至再犯下其他罪行;巨大資金外流更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影響國人形象,而且許多賭博犯罪伴隨著網絡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偷越邊境等犯罪,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危害中國公民人身財產安全。
檢察機關下一步會不斷加強研究相關罪行的規律、法律適用等,並主動聯同有關部門加強出入境管理及整治網絡黑灰產業鏈,令賭博犯罪在「線上」「線下」無所遁形,「在全社會營造向賭博說『不』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