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住戶的新一輪申報周期已經展開,房委會已向住滿15年的全長者戶、入住剛滿兩年的非全長者戶以及到期申報的富戶派發申報表。收到表格的租戶需於下月30日前將表格交回。其中,包括12萬名居住滿15年的長者戶將陸續收到申報表,這些長者戶毋須申報資產,但要申報居住狀況。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3日)在電台表示,有關措施是當局特別關顧長者的表現,並透露在上兩輪申報後,當局收回了逾3,300個單位,以及4戶有名車的屋邨住戶需要搬遷。
長者「非持續居住」須申報原因
羅淑佩說,60歲以上的全長者戶一向毋須申報資產,政府理解退休長者可能擁有住宅物業,並將單位出租作為收入。因此,這次只要求全長者戶申報是否持續居住於公屋單位,以及是否有將公屋單位丟空、分租、轉讓或用作非住宅用途等情況,若非住在單位而有特別原因便要申報,當局會酌情處理。
被問到「持續居住」的定義,羅淑佩表示一般指需要連續3個月在單位內居住,包括晚上在單位過夜。對於有些長者可能會選擇入住安老院舍或大灣區安老,她說當局有機制處理,會提供適應期。如果長者在院舍或大灣區住得安樂,則可以交還公屋單位;如他們日後希望重返單位或回港,房署會盡量重新安排合適的單位。
此外,羅淑佩指在第二輪公屋戶申報中,共有逾2,100戶主動交回或被房署收回單位,兩輪申報已經收回逾3,300個單位,相信數字會再上升。她認為事件反映政府申報政策有成效,並提醒租戶應如實申報,如涉及虛假陳述,由當局發現資料不實或隱瞞,有機會構成刑事罪行。
屋邨名車4戶須搬遷
在公屋屋邨的名車個案方面,她表示當局至今已發現4宗個案並已發出遷出通知書。至於其餘個案,她指出有些是外人租用屋邨的車位,有些則是職業司機,名車屬於其老闆。此外,還有人的名牌車已經經過多次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