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管經理涉盜竊三屋苑工程費用1100萬元,判囚56個月。(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一名物業管理公司時任物管經理,盜取一個公屋及兩個居屋屋苑多筆小型工程款項共逾1,100萬元,並落案起訴該名物管經理盜竊罪名,他今日(2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56個月。
被告李誥涎(46歲),宜居顧問服務有限公司時任區域物業經理,今日承認4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案情透露,宜居於案發時為公屋黃大仙下邨(二區)及油塘兩個居屋屋苑高翔苑及油美苑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案發初期,李誥涎為宜居高級物業經理,駐守黃大仙下邨(二區),晉升為區域物業經理後,亦主管高翔苑及油美苑的服務,職責包括向各工程承辦商結清款項。
款項存入被告夫婦個人戶口
宜居以多個銀行戶口支付款項。如需從該等戶口提取60,000元以下的款項,至少要取得公司兩名授權簽署人的聯名簽署,而李誥涎是其中一名授權簽署人。廉署早前接獲涉及該3個屋苑工程費用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李誥涎於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間,以不誠實手法促使宜居發出319張支票以支付費用,該等支票涉及款項由約1,900元至逾58,000元不等,共逾1,100萬元,全部均報稱受款人為各相關承辦商,惟最終卻被存入李誥涎及其妻子的個人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