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發聲明,指近日美國、英國及歐洲議會個別政府官員及政客對香港警方於上月18日進行的拘捕行動及其他保安事宜的指控毫無根據,嚴重干預香港事務,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此等極不負責任、令人深切遺憾的言論。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尊重和保障人權和自由,任何關於香港的人權和自由受到蠶食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不過,這些權利並非絕對。法律對行使這些權利有清晰的限制,如有違法的情況,相關部門將會按刑事司法制度採取行動。
發言人強調絕不認同外國官員或政客,對近日香港拘捕和起訴一些組織和參與非法集會人士的評論,有關言論聲稱拘捕行動會影響香港的自由和違反《基本法》的說法是荒謬,也不會在任何一個法治社會被接受。當局對個別外國政客要求特區政府撤銷對被捕人士的控罪極為反感,如果當局接受或被視作向這些無理要求屈服,不單有違公允和專業,更是偏離法治精神這個香港的核心價值。
發言人又指,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以確保有所需法律維護國家安全。世界上很多司法管轄區都有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當局不認為一個司法管轄區維護其主權及安全會對其本地以至來自海外的投資有所影響。
港澳辦和中聯辦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基本法》第12條,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兩個辦公室有權力和責任確保香港特區正確及貫徹落實《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因此,港澳辦及中聯辦最近對立法會內委會長期被癱瘓,繼而妨礙了立法會根據《基本法》履行其立法職能表示關注,是理所當然。任何人指港澳辦和中聯辦的正當言論構成干預的說法,只顯示他們對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及特區與中央的關係的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