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接獲一名78歲女子報案,指她於9月13日接獲一個懷疑是「猜猜我是誰」騙徒的來電,對方聲稱是報案人的侄兒並閒談。騙徒再於翌日致電報案人,聲稱自己因在內地犯法遭到扣查,需要4萬元現金應急作保釋,要求受害人到指定地方交保釋金。受害人遂按指示到指定地方將4萬元現金交予懷疑騙徙。受害人在事後聯絡侄兒,懷疑受騙於是報警。
騙徒食髓知味再落手被捕
騙徒昨日(15日)再致電受害人,要求多6萬元現金作保釋。灣仔區人員接報後部署行動,並於同日上午在灣仔區內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21歲姓張的本地男子。該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2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指出,電話騙案手法層出不窮,其中包括假扮受害人的親屬、朋友或業務伙伴致電受害人,以不同原因訛稱自己需要現金應急;並指示受害人不准掛斷電話,及要求把款項存入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將現金放置於指定地點、或親身交予有關同黨。
警方呼籲
- 切勿將金錢存入陌生人的帳戶或放在公眾地方
- 切勿交出銀行帳戶號碼以及網上理財密碼
- 若來電者稱已脅持子女、親戚或朋友,請即報警
- 切勿輕信騙徒的說話,有需要時致電子女、親戚或朋友求證
- 切勿向來電者透露子女、親戚或朋友的名字
- 提醒身邊長者上述防騙信息,特別是一些較少閱報及看電視的長者
- 如有任何懷疑可致電「防騙易」諮詢熱線18222,或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