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2歲老翁遭「兒子」騙去6萬元!該名老翁接獲一名男子來電,對方自稱是其兒子,聲稱被警方拘捕,要求他到北角區一個指定地點繳交6萬元保釋金。老翁不虞有詐,信以為真,昨日(8日)上午依指示繳款,怎料,同日下午再接獲另一男子來電,要求他到北角區另一個指定地點,再繳交多10萬元。老翁與家人聯絡後懷疑受騙,下午1時報警求助。
東區警區刑事情報組及刑事調查隊第8隊人員經調查後,同日下午約5時在北角區,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21歲男子及一名44歲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法例,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