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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左)、宋喆(紅圈)及馬蓉(右二)。(互聯網)
內地藝人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二審上月22日維持「解除婚姻關係」原判後,破壞兩人婚姻的「姦夫」、王寶強前經理人宋喆涉職務侵佔一案,今早在北京朝陽區法院開審,宋喆當庭認罪,請求從輕處罰。
案情指,宋喆在2014至2016年於王寶強工作室任職期間,利用擔任總經理及王寶強經理人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另一名被告修雨樂,以虛報演出、廣告代言等業務實際報價等手法,侵佔王寶強工作室共232.5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演出及廣告代言等各項業務款。
據悉,修雨樂疑為內地藝人吳剛、岳秀清夫婦的經理人;另宋喆去年9月被捕時有消息指,王寶強與馬蓉決裂、宋喆離職後,王寶強核查工作室帳目,發現有一筆50萬元收入被宋喆轉入親戚銀行帳戶,於是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