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今日(15日)凌晨零時在區內進行打擊「危險駕駛」行動,拘捕一名男司機。
超速行駛期間多次切線超車遭截查
行動中,警員發現一部私家車在觀塘繞道近偉業街超速行駛,期間多次切線超車,遂上前截查。經調查後,拘捕一名48歲姓馮本地男司機,涉嫌「危險駕駛」。該名男司機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5萬港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個月,再被定罪,則可被停牌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