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場所有貨品都係十蚊三份,係十蚊三份咋,仲唔快啲嚟揀」,部分商販為促銷會在舖頭播放循環錄音叫賣,但途人或附近居民感滋擾。環保署指相關賣聲滋擾投訴由17年的197宗增至去年544宗,建議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禁止店舖或商販,於公眾地方或附近範圍使用揚聲器叫賣;又計劃就夜間或公眾假期,來自住宅和公眾地方發出噪音的其他罪行,引入定額1萬元的罰款機制;若案件上庭處理,最高罰款由現時1萬元增至5萬元,賦權監督向有關人士要求提供資料,以提高執法效率及增加阻嚇性。
署方在諮詢文件中指,近年店舖間為生意競爭,在公眾地方或附近不斷調高揚聲器的音量叫賣,對附近市民造成嚴重影響,特別是荃灣、深水埗、元朗及旺角一帶,認為禁止用揚聲器能更直接和有效管制相關噪音,亦更易讓公眾理解法例要求。
不過,為增添香港都市活力及提升國際形象,建議放寬指定節日慶祝活動的噪音規限,容許在中秋節、萬聖節、平安夜、除夕和大除夕等十個節日,由慶祝活動產生的噪音可由現行晚上11時,延長至翌日凌晨1時。環保署解釋說,市民普遍接受節日慶祝活動包括音樂、曲藝及歌唱表演產生的音量,以更能享受節日氣氛,故建議放寬。環境及生態局就建議諮詢期為期兩個月,到10月8日。政府預計明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目標2025年初實施。